一、办理通行证流程
1. 首次办理《往来港澳通行证》及签注
首次办理须本人至户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处提交申请,申请材料有: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(用A4纸复印,可复印在同一张纸上),2寸淡底色彩照2张(也可现场拍照,费用自付),同时分别申请赴香港、澳门的签注。只去香港则申请香港签注,只去澳门则申请澳门签注,如果香港、澳门都去,则两地签注都要申请。
办理时限: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
费用:《往来港澳通行证》每本100元;一次往来签注,每个20元;二次往来签注,每个40元
2. 已有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(即加签)
本人凭身份证及有效的《往来港澳通行证》办理,也可代办,代办人需携带身份证。(不同城市对加签可能有特殊规定,具体咨询户籍所在地出入境管理处)
办理时限:1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费用:一次往来签注,每个20元;二次往来签注,每个40元
特别注意:《往来港澳通行证》有效期不足6个月(部分城市是3个月)的或无足够空白签注页的不能办理,须按首次申请手续办理新的《往来港澳通行证》,同时申请签注。